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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汇 rule of four
例句
四个原则(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90年代为减少沉重案件负担的一种方法,即经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四个案件中都有普遍性重要法律问题方可复审,其中请求上诉的将予以复审。另外,在每周秘密会议讨论备审案件目录的案件时,至少有4名大法官必须一致同意某个案件值得听审,并经全体大法官充分考虑方可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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